10月16日下午,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职责》《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党委书记郜军主持会议并领学,学院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学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当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聚焦“名师精课”建设和“上好学”、“会学会干”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全院师生员工,高质量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会议认为,学院党委换届以来,我们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组织编制学院党建工作规范系列手册,积极倡导工作研究,高度重视岗位练兵,对于提高党员干部履职能力意义重大。两项制度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学院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支部应当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组织生活,坚持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健全组织生活档案,完善会议活动记录,落实定期活动和提醒备案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以身作则,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会议要求,学院班子成员要加强党支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在所属党支部讲好党课。党支部书记和教研室主任作为一个班子的头雁,要经常沟通情况,研究中心工作,统筹党支部和教研室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教研活动常态化,汇聚师生智慧和力量。要精心谋划活动主题,着眼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开展学习研讨,采取讲授、案例、体验、访谈、行动学习等方式组织活动,增强组织生活针对性和吸引力,提高教研活动实效。要深入开展两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务实举措,真正让规定具体化、执行程序化、工作标准化,师生皆知、党员自觉、干部带头。
党支部书记林超、常婧汇报了支部工作,教研室主任白彬、郎杰燕交流了学习体会,党委副书记、院长郭淑芬部署了近期工作。本次会议也是今年第六次支部书记工作例会。
两项制度全文如下:
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工作职责
(2023年9月25日党委会研究制定)
教工党支部是学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当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聚焦“名师精课”建设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与教研室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经常沟通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坚持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群众等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支持、指导和帮助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诉求,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学生党支部是学院学生工作的战斗堡垒,应当围绕“上好学”、聚焦“会学会干”开展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坚持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
五、积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2023年9月25日党委会研究制定)
一、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支部应当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组织生活,坚持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方式主要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五种。其中,“三会一课”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
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事项。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须提交表决的,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三)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四)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应当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在所属党支部讲党课。
(五)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课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五、坚持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六、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撰写检视材料;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随机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八、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自评和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九、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提醒和备案制度。学院党委组织委员和组织员每月定期提醒、督促、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支部组织生活要健全档案,完善会议记录,开展活动5日内向学院党委备案。本制度所指按期、定期、固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须充分酝酿确定时间,向学院党委报告。
十、党员干部应当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
十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以身作则,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驻地要事先请示报告。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